- 月份: 建安七年
- 类别: 政治
- 事件名: 曹操使孙权送质子,权不从
- 地点: 吴县
- 人物: 周瑜 孙权 朱治 张昭 秦松 曹操
- 是否史实: 是
- 年份: 202年
- 出处: 三国志
(周瑜传注引江表传 曹公新破袁绍,兵威日盛,建安七年,下书责权质任子。权召群臣会议,张昭、秦松等犹豫不能决,权意不欲遣质,乃独将瑜诣母前定议,瑜曰:“昔楚国初封於荆山之侧,不满百里之地,继嗣贤能,广土开境,立基於郢,遂据荆杨,至於南海,传业延祚,九百馀年。今将军承父兄馀资,兼六郡之众,兵精粮多,将士用命,铸山为铜,煮海为盐,境内富饶,人不思乱,汎舟举帆,朝发夕到,士风劲勇,所向无敌,有何偪迫,而欲送质?质一入,不得不与曹氏相首尾,与相首尾,则命召不得不往,便见制於人也。极不过一侯印,仆从十馀人,车数乘,马数匹,岂与南面称孤同哉?不如勿遣,徐观其变。若曹氏能率义以正天下,将军事之未晚。若图为暴乱,兵犹火也,不戢将自焚。将军韬勇抗威,以待天命,何送质之有!”权母曰:“公瑾议是也。公瑾与伯符同年,小一月耳,我视之如子也,汝其兄事之。”遂不送质。)
(朱治传 建安七年,权表治为吴郡太守,行扶义将军,割娄、由拳、无锡、毗陵为奉邑,置长吏。)
评论已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