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月份: 汉建安二十六年 魏黄初二年 蜀章武元年1月
- 类别: 政治
- 事件名: 曹丕郊祀天地、明堂,朝日于东郊
- 地点: 原陵
- 人物: 曹丕
- 是否史实: 是
- 年份: 221年
- 出处: 三国志 宋书 晋书 南齐书 全三国文
春正月,郊祀天地、明堂。甲戌,校猎至原陵,遣使者以太牢祠汉世祖。(文帝纪 宋书礼四)
(晋书礼上 黄初二年正月乙亥,祀朝日于东门之外,又违礼二分之义。)
(宋书礼一 魏文帝诏曰:“汉氏不拜日于东郊,而旦夕常于殿下东面拜日,烦亵似家人之事,非事天郊神之道也。”黄初二年正月乙亥,朝日于东门之外。按《礼》,天子以春分朝日于东,秋分夕月于西,今正月,非其时也。)(宋书礼三 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,郊祀天地明堂。是时魏都洛京,而神祇兆域明堂灵台,皆因汉旧事。)
乙亥,朝日于东郊。(文帝纪)(通典礼四 魏文帝诏曰:“天子拜日东门之外,礼方明也。而汉仪烦亵似家人之事,非尊天之道。”黄初二年正月乙亥,朝日於东门之外。而正月,非二分之义。秘书监薛靖论云:“按周礼朝日无常日,郑玄云用二分。秋分之时,月多东升,西向拜之,背实远矣。朝日宜用仲春之朔,夕月宜用仲秋之朏。”淳于睿驳之,引礼记云“祭日於东,祭月於西,以端其位”。周礼秋分夕月,并行於上代。西向拜月,虽如背实,亦犹月在天而祭之於坎,不复言背也。犹如天子东西游幸,其堂之官及拜官,犹北向朝拜,宁得以背实为疑?)
(晋书礼上 故魏文帝诏曰:“汉氏不拜日于东郊,而旦夕常于殿下东西拜日月,烦亵似家人之事,非事天神之道也。”黄初二年正月乙亥,祀朝日于东门之外,又违礼二分之义。)
(宋书礼一 魏文帝诏曰:“汉氏不拜日于东郊,而旦夕常于殿下东面拜日,烦亵似家人之事,非事天郊神之道也。”黄初二年正月乙亥,朝日于东门之外。按《礼》,天子以春分朝日于东,秋分夕月于西,今正月,非其时也。)
(南齐书礼上 魏秘书监薛循请论云:“旧事朝日以春分,夕月以秋分。案《周礼》朝日无常日,郑玄云用二分,故遂施行。秋分之夕,月多东潜,而西向拜之,背实远矣。谓朝日宜用仲春之朔,夕月宜用仲秋之朔。”)(全三国文卷五 全三国文卷三十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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