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煚除陈相,未到国而曹植逝世

  • 月份: 魏太和六年 蜀建兴十年 吴嘉禾元年11月
  • 类别: 政治
  • 事件名: 王煚除陈相,未到国而曹植逝世
  • 地点: 陈国
  • 人物: 曹植 王煚 王肃
  • 是否史实: 是
  • 年份: 232年
  • 出处: 三国志 全三国文

十一月丙寅,太白昼见。有星孛于翼,近太微上将星。(明帝纪)

(晋书天文下 十一月寅,太白昼见南斗,遂历八十余日,恆见。占曰:“吴有兵。”)(晋书天文下 明帝太和六年十一月丙寅,有星孛于翼,近太微上将星。占曰:“为兵丧。”甘氏曰:“孛彗所当之国,是受其殃。翼又楚分野,孙权封略也。”)(宋书天文一)

庚寅,陈思王植薨。(明帝纪 陈思王植传 宋书天文一)(晋书曹志传 立以为嗣。)

(通典礼四十八 魏尚书左丞王煚除陈相,未到国而王薨。议者或以为宜齐縗,或以为宜无服。王肃云:“王国相,本王之丞相。按汉景帝时,贬为相;成帝时,使理人。王则国家所以封,王相则国家使为王臣,但王不与理人之事耳。而云相专为理人,不纯臣於王,非其义也。今煚至许昌而闻王薨,姓名未通,恩纪未交,君臣未礼,不责人之所不能,於义未正服君臣之服。传曰:‘策名委质,贰乃辟也。’若夫未策名,未委质,不可以纯君臣之义也。礼,妇人入门,未三月庙见死,犹归葬於其党;不得以六礼既备,又以入室,遂成其妇礼也。则臣之未委质者,亦不得备其臣礼也。曾子问曰:‘娶女有吉日而女死,如之何?’孔子曰:‘婿齐縗而吊,既葬而除之。夫死亦如之。’各以其服,如服斩縗,斩縗而吊之,既葬而除之也。今煚为王相,未入国而王薨,义与女未入门夫死同,则煚宜服斩縗,既葬而除之,此礼之明文也。礼曰‘与诸侯为亲者服斩’,虽有亲,为臣则服斩縗也。臣为其君服之,或曰宜齐縗,不亦远於礼乎?”诏如肃议。司空陈群议:“诸王相国不应为国王服斩縗。古今异制,损益不同。古者诸侯,专国子人。至汉初,患诸王子强暴,夺之权,食租而已。乃选贤能,代王居国,相王为善,否则弹纠。国家置王以下之吏,非陪臣之谓也。礼记虽有‘与诸侯为亲服斩’者,盖谓异於国臣,与有亲於王斩耳。虽陪臣,不亲,犹不为服;岂专帝臣而为藩王服斩?未有实不为臣而名称臣。若欲假虚名以优王者,欲崇君臣而复纠其罪,名实既错,君臣义乖,遗礼失教,难以为典。近防辅小吏,尚不称臣;况剖符帝臣而称臣妾於藩王?若使正名为王臣,则上书当称陪臣。既王正臣,不可不服,则不宜还纠王罪。若不称陪臣,俱言臣者,此为王与天子同臣也。”诏曰:“若正名实,司空议是也。且谓之国相,而不称臣制服,则亦名实有错。若去相之号,除国之名,则伤亲亲之恩也。宜释轻从重,以彰优崇之大义也。”)(全三国文卷九 全三国文卷二十三)

十二月,行还许昌宫。(明帝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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