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臣论宗庙礼制,孙权信谗废太子和

  • 月份: 魏青龙五年 景初元年 蜀建兴十五年 嘉禾六年6月
  • 类别: 政治
  • 事件名: 魏臣论宗庙礼制,孙权信谗废太子和
  • 地点:
  • 人物: 曹叡 王肃 赵怡 缪袭 卫臻 孙权 吕壹 孙和 步骘
  • 是否史实: 是
  • 年份: 237年
  • 出处: 三国志 全三国文 太平御览 宋书 通典

有司奏:武皇帝拨乱反正,为魏太祖,乐用武始之舞。文皇帝应天受命,为魏高祖,乐用咸熙之舞。帝制作兴治,为魏烈祖,乐用章斌之舞。三祖之庙,万世不毁。其馀四庙,亲尽迭毁,如周后稷、文、武庙祧之制。(明帝纪 文昭甄皇后传 晋书礼上 晋书乐上 宋书礼三 宋书乐一 通典礼七 通典乐一 通典乐七 全三国文卷五十五)

(宋书乐志与通典乐志称太和初,按上奏有烈祖之称,当此时之事,宋志与通典误。晋志亦称景初时。)

(晋书五行中 景初元年,有司奏,帝为烈祖,与太祖、高祖并为不毁之庙,从之。案宗庙之制,祖宗之号,皆身没名成乃正其礼。故虽功赫天壤,德迈前王,未有豫定之典。此盖言之不从失之甚者也。后二年而宫车晏驾,于是统微政逸。)(宋书五行二)
(通典乐七 魏散骑常侍王肃议曰:“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,今说者据周官单文为经国大体,惧其局而不弘也。汉武帝东巡狩封禅还,祠太一於甘泉,祭后土於汾阴,皆尽用其乐。言尽用者,谓尽用宫悬之乐也。天地之性贵质者,盖谓其器之不文,不谓庶物当减也。礼,天子宫悬,舞八佾。今祀圜丘、方泽,宜以天子制,设宫悬之乐、八佾之舞。”奏可。肃又议曰:“说者以为周家祀天唯舞云门,祭地唯舞咸池,宗庙唯舞大武,似失其义矣。周礼,宾客皆作备乐。左传:‘王子颓享五大夫,乐及遍舞。’六代之乐也。然则一会之日,具作六代之乐。天地宗庙,事之大者,宾客宴会,比之为细。王制曰:‘庶羞不逾牲,燕衣不逾祭服。’可以燕乐而逾天地宗庙之乐乎?周官:‘以六律、六同、五声、八音、六舞大合乐,以致鬼神,以和邦国,以谐万民,以安宾客,以悦远人。’夫六律、六吕、五声、八音,皆一时而作之,至於六舞独分擘而用之,所以不厌人心也。又周官:‘韎师掌教韎乐,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,大享亦如之。’韎,东夷之乐也。又:‘鞮鞻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,祭祀则吹而歌之,燕亦如之。’四夷之乐,乃入宗庙;先代之典,独不得用。大享及燕曰如之者,明古今夷夏之乐皆主之於宗庙,而后播及其馀也。夫作先王乐者,贵能苞而用之也。纳四夷之乐者,美德广之所及也。高皇帝、太皇帝、太祖、高祖、文昭庙,皆宜兼用先代及武始、大钧之舞。”尚书卢毓奏:“协律中郎将左延年议,按周礼‘以云门祀天,咸池祀地’,又今宗庙用宫悬,则祀天地宜用宫悬。博士赵怡以为,古无四悬,四悬自周始耳,未有作古乐而用近悬也。按今天地之乐悬,谓之上下管,与虞舜笙镛同。不言二悬,宜如故事,但设上下管而已。”侍中缪袭议:“周存六代之乐,故各有所用。今乐制既亡,唯承汉氏韶武。魏承舜,又周为二王之统,故文始、大武、武德、武始、大钧可以备四代之乐。奏黄钟,舞文始,以礼天地;奏太蔟,舞大武,以祀五郊、明堂;奏姑洗,舞武德,巡狩以祭四望山川;奏蕤宾,舞武始、大钧,以祀宗庙;及二至祀丘泽,於祭可兼舞四代。又汉有云翘、育命之舞,不知所出,旧以祀天。今可兼以云翘祀圜丘,兼以育命祀方泽。祀天地宜宫悬,如延年议。”司空卫臻议:“圜丘宜用大韶,乐宜宫悬。宗庙之乐,宜用武始、咸熙。”)(全三国文卷二十三 全三国文卷三十六)

(晋书五行下 吴孙权嘉禾六年五月,江东地震。)(宋书五行五)

(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引晋书 吴孙权时,频年地震。时吕壹专政,又权信谗废太子和,步骘上书曰:“伏见案事,吹毛求瑕,欲陷人成其威福,故地连震。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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