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叡悼毛后崩,议书铭旌

  • 月份: 魏青龙五年 景初元年 蜀建兴十五年 嘉禾六年9月
  • 类别: 政治
  • 事件名: 曹叡悼毛后崩,议书铭旌
  • 地点:
  • 人物: 曹叡 毛氏 司马孚 孙毓 苏林 高堂隆
  • 是否史实: 是
  • 年份: 237年
  • 出处: 三国志 通典 晋书 全三国文

九月,冀、兖、徐、豫四州民遇水,遣侍御史循行没溺死亡及失财产者,在所开仓振救之。(明帝纪 晋书天文下 宋书天文一 晋书五行上 宋书五行四)(晋书五行上 帝自初即位,便淫奢极欲,多占幼女,或夺士妻,崇饰宫室,妨害农战,触情恣欲,至是弥甚,号令逆时,饥不损役。此水不润下之应也。)(宋书五行四)(晋宋书天文志,大水为夏天事。)

庚辰,皇后毛氏卒。(明帝纪 明悼毛皇后传 晋书天文下 宋书天文一)

(晋书安平献王孚传 魏明悼后崩,议书铭旌,或欲去姓而书魏,或欲两书,孚以为:“经典正义,皆不应书。凡帝王皆因本国之名以为天下之号,而与往代相别耳,非为择美名以自光也。天称皇天,则帝称皇帝,地称后土,则后称皇后。此乃所以同天地之大号,流无二之尊名,不待称国号以自表,不俟称氏族以自彰。是以《春秋》隐公三年《经》曰‘三月庚戌天王崩’,尊而称天,不曰周王者,所以殊乎列国之君也。‘八月庚辰宋公和卒’,书国称名,所以异乎天王也。襄公十五年《经》曰‘刘夏逆王后于齐’,不云逆周王后姜氏者,所以异乎列国之夫人也。至乎列国,则曰‘夫人姜氏至自齐’,又曰‘纪伯姬卒’,书国称姓,此所以异乎天王后也。由此考之,尊称皇帝,赫赫无二,何待魏乎?尊称皇后,彰以谥号,何待于姓乎?议者欲书魏者,此以为天皇之尊,同于往古列国之君也。或欲书姓者,此以为天皇之后,同于往古之夫人也。乖经典之大义,异乎圣人之明制,非所以垂训将来,为万世不易之式者也。”遂从孚议。)(全晋文卷十四)

(通典礼三十九 明帝时,毛皇后崩,未葬,诏“宜称大行”。尚书孙毓奏:“武宣皇后崩,未葬时,称太后。文德皇后崩,侍中苏林议:‘皇后皆有谥,未葬宜称大行。'臣以为古礼无称大行之文。按汉天子称行在所,言不常居。崩曰大行者,不返之称也。未葬未有谥,不言大行,则嫌与嗣天子同号。至於后崩未葬,礼未立后,宜无所嫌,故汉氏诸后不称大行。谓未葬宜直称皇后。”诏曰:“称大行者,所以别存亡之号。故事已然,今当如林议,称大行。”)(全三国文卷九 全三国文卷二十九)(高堂隆传 悼皇后崩。天作淫雨,冀州水出,漂没民物。隆上疏切谏。)(全三国文卷三十一)

评论已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