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月份: 魏景初三年 蜀延熙二年 吴赤乌二年1月
- 类别: 政治
- 事件名: 曹睿崩,托孤曹爽、司马懿
- 地点: 洛阳
- 人物: 曹叡 曹芳 曹爽 司马懿 诸葛诞 杨伟 王肃 刘邵
- 是否史实: 是
- 年份: 239年
- 出处: 三国志 全三国文 全晋文 北堂书钞 宋书
春正月丁亥,太尉宣王还至河内,帝驿马召到,引入卧内,执其手谓曰:“吾疾甚,以后事属君,君其与爽辅少子。吾得见君,无所恨!”宣王顿首流涕。(明帝纪 刘放传 晋书宣帝纪 晋书天文中 全三国文卷十 全三国文卷三十二)
(晋书五行中 景初初,童谣曰:“阿公阿公驾马车,不意阿公东渡河,阿公来还当柰何!”及宣帝辽东归,至白屋,当还镇长安。会帝疾笃,急召之,乃乘追锋车东渡河,终如童谣之言。)(宋书五行二)
曹睿甚病,乃立曹芳为皇太子。是日,曹睿崩于嘉福殿,时年三十六。曹芳即皇帝位,大赦。尊皇后曰皇太后。大将军曹爽、太尉司马宣王辅政。(明帝纪 齐王芳纪 明元郭皇后传 刘放传 曹真传附曹爽传 晋书天文下 宋书天文一 华阳国志刘后主志 建康实录吴中 宋书礼一)
(刘劭传 又以为宜制礼作乐,以移风俗,著乐论十四篇,事成未上。会明帝崩,不施行。)(诸葛诞传 言事者以诞、飏等修浮华,合虚誉,渐不可长。明帝恶之,免诞官。会帝崩。)
(晋书律历中 杨伟请:“六十日中疏密可知,不待十年。若不从法,是校方员弃规矩,考轻重背权衡,课长短废尺寸,论是非违分理。若不先定校历之本法,而悬听弃法之末争,则孟轲所谓‘方寸之基,可使高于岑楼’者也。今韩翊据刘洪术者,知贵其术,珍其法。而弃其论,背其术,废其言,违其事,是非必使洪奇妙之式不传来世。若知而违之,是挟故而背师也;若不知而据之,是为挟不知而罔知也。”校议未定,会帝崩而寝。)(全晋文卷三十)
(北堂书钞卷九十四引何晏魏明帝议谥表 案:外内群寮议宜曰明,余所执难各不同,《书》曰:“三人占,则从二人之言。”《传》曰:“善钧,从众。”今称明者,可谓众也。)(全三国文卷三十九)
(通典礼三十九 景初中,明帝崩於建始殿,殡於九龙殿。尚书访曰:“当以明皇帝谥告四祖,祝文於高皇称玄孙之子,云何?”王肃曰:“礼称曾孙某,谓国家也。荀爽、郑玄说皆云‘天子诸侯事曾祖以上,皆称曾孙’。”又访:“按汉既葬,容衣还,儒者以为宜如文皇帝故事,以存时所服。”王肃曰:“礼虽无容衣之制,今须容衣还而后虞祭,宜依尸服卒者上服之制。生时亵服,可随所存;至於制度,则不如礼。孔子曰‘祭之以礼’,亦谓此也。诸侯之上服,则今服也。天子不为命服,然亦所以命服之上也。按汉氏西京故事,月游衣冠,则容衣也。言冠以正服,不以亵衣也。”尚书又访:“容衣还,群臣故当在帐中,常填卫见?”王肃曰:“礼不墓祭,而汉氏正月上陵。神座在西序,东向,百辟计吏前告郡之穀价,人之疾苦,欲先帝魂灵闻知。时蔡邕以为‘礼有烦而不可去,事亡如存’,况今无填卫之禁,而合於如事存之义。可见於门内,拜讫入帐,临乃除服。”)(全三国文卷二十三)(三国志曹睿死于嘉福殿,而通典称死于建始殿。)
评论已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