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曹宇上表称臣,曹奂表不称臣

  • 月份: 魏甘露五年 景元元年 蜀景耀三年 吴永安三年11月
  • 类别: 政治
  • 事件名: 燕王曹宇上表称臣,曹奂表不称臣
  • 地点:
  • 人物: 曹奂 王祥 曹宇
  • 是否史实: 是
  • 年份: 260年
  • 出处: 三国志 全三国文 晋书 宋书

十一月,燕王上表贺冬至,称臣。诏曰:“古之王者,或有所不臣,王将宜依此义。表不称臣乎!又当为报。夫后大宗者,降其私亲,况所继者重邪!若便同之臣妾,亦情所未安。其皆依礼典处,当务尽其宜。”有司奏,以为“礼莫崇于尊祖,制莫大于正典。陛下稽德期运,抚临万国,绍大宗之重,隆三祖之基。伏惟燕王体尊戚属,正位藩服,躬秉虔肃,率蹈恭德以先万国;其于正典,阐济大顺,所不得制。圣朝诚宜崇以非常之制,奉以不臣之礼。臣等平议以为燕王章表,可听如旧式。中诏所施,或存好问,准之义类,则‘燕觌之敬’也,可少顺圣敬,加崇仪称,示不敢斥,宜曰‘皇帝敬问大王侍御’。至于制书,国之正典,朝廷所以辨章公制,宣昭轨仪于天下者也,宜循法,故曰‘制诏燕王’。凡诏命、制书、奏事、上书诸称燕王者,可皆上平。其非宗庙助祭之事,皆不得称王名,奏事、上书、文书及吏民皆不得触王讳,以彰殊礼,加于群后。上遵王典尊祖之制,俯顺圣敬烝烝之心,二者不愆,礼实宜之,可普告施行。”(陈留王奂纪 通典礼二十七 全三国文卷十二 全三国文卷五十五)

(晋书文帝纪 冬十一月,吴吉阳督萧慎以书诣镇东将军石苞伪降,求迎。帝知其诈也,使苞外示迎之,而内为之备。)

十二月甲申,黄龙见华阴县井中。(陈留王奂纪 晋书五行下)(宋书符瑞中 魏元帝景元元年十二月甲申,黄龙见莘县井中。)(晋志,三国志称华阴,宋志称莘县。)

甲午,以司隶校尉王祥为司空。(陈留王奂纪 晋书王祥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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